这些问题不能仅靠包装设计稿确认。完整审核必须把标签文字与成品配方、投料数据、复合配料规格书、食品添加剂资料和完整包装稿建立对应关系。
食品配料表审核适用哪些规则?
本文主要讨论在中国境内生产、销售的普通预包装食品。
截至2026年8月15日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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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料表标示主要执行GB 7718—2011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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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添加剂使用判断执行已于2025年2月8日实施的GB 2760—2024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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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7718—2025及《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》将于2027年3月16日起施行。
因此,当前生产使用的标签与计划在2027年3月16日以后生产使用的标签,应分别判断。特殊膳食用食品、保健食品、婴幼儿配方食品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、进口食品以及产品标准另有要求时,还需执行对应规定。
审核前需要准备哪些资料?
| 资料 | 主要用途 | 常见问题 |
|---|---|---|
| 完整成品配方 | 核对配料完整性和排序 | 只有百分比,没有版本和产品规格 |
| 量产投料资料 | 确认实际质量加入量 | 小试配方与量产配方混用 |
| 复合配料规格书 | 判断是否展开及添加剂信息 | 只有商品名,没有完整组成 |
| 添加剂资料和使用依据 | 核对通用名称、食品类别及用量 | 直接照抄供应商简称 |
| 完整包装设计稿 | 联查名称、卖点、图片和定量标示 | 只提供背标局部 |
| 产品标准和专项要求 | 确认特殊标示要求 | 只核对标准编号,不看具体要求 |
资料应对应同一产品、同一口味、同一规格和同一版本。硅领鹰眼可用于对完整标签图片或PDF进行第一轮文字、结构和一致性风险筛查,但配方真实性、供应商组成及添加剂实际作用仍需结合企业资料确认。
高风险位置一:配料排序
现行GB 7718—2011要求,各种配料按制造或加工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;加入量不超过2%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。
审核时应注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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排序依据是实际质量加入量,不是供应商标签顺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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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超过2%只是顺序上的例外,不代表可以不标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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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方变更后,应重新计算,而不是只替换配料名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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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合配料原始配料直接并入成品配料表时,应按其在终产品中的总量排序。
建议形成可复核的排序底稿,记录配料名称、质量加入量、换算口径和最终顺序。
高风险位置二:复合配料
复合配料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原始配料构成。按现行GB 7718—2011,复合配料原则上应标示其名称,并在括号内展开原始配料。
只有同时满足以下条件,才可以不展开原始配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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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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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际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%。
加入量等于25%并不属于“小于25%”。供应商执行企业标准,也不等于满足这里的标准层级条件。
复合配料是否展开与其中食品添加剂是否标示是两个问题。即使复合配料符合不展开条件,其中在终产品中继续发挥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仍应按要求处理。
高风险位置三:食品添加剂名称和使用依据
食品添加剂审核包含“标签怎么写”和“实际能不能用”两个层面。
标签层面应核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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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使用GB 2760或相关公告中的通用名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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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否误用了商品名、型号或企业内部简称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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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功能类别名称时,类别是否与实际功能一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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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标签的标示形式是否统一。
使用层面还要确认食品类别、允许使用范围和实际用量。改对标签名称不能解决超范围或超量使用问题。
使用复配食品添加剂时,应取得完整组成,识别在终产品中发挥功能作用的食品添加剂,再按规定标示,不能只写复配产品的商品名。
高风险位置四:食品添加剂带入
带入判断需要分两步。
第一步,按GB 2760—2024判断使用层面的带入是否成立,包括原料中是否允许使用该添加剂、原料中的用量是否合规、终产品水平是否仅由配料带入,以及带入水平是否明显低于直接使用通常所需水平等。
第二步,再按GB 7718判断配料表中能否不标示。需要继续核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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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剂来自哪一种复合配料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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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合配料是否有国家、行业或地方标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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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入量是否小于食品总量25%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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添加剂在终产品中是否继续发挥工艺作用。
“本厂没有直接添加”只能说明来源线索,不能单独作为不标示依据。企业应建立带入核算记录,保留来源配料、使用依据、带入水平和终产品作用判断。
高风险位置五:配料定量标示
定量标示必须与完整包装稿联审。
按现行GB 7718—2011,标签或说明书特别强调添加、含有某种有价值或有特性的配料或成分时,应标示添加量或在成品中的含量;特别强调含量较低或无时,也应标示相应含量。
因此,包装正面的突出文字、食品名称、图片和整体呈现都应纳入判断。图片不能机械地全部判为触发条件,但也不能只审背标配料表而忽略正面表达。
GB 7718—2025自2027年3月16日起实施后,食品名称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原则上也要定量标示,同时对标准名称、体现口味和风味等感官特征的名称设置了相应豁免。用于未来生产的新包装应单独按新标准审核。
食品配料表审核的推荐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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锁定产品、规格、配方和包装稿版本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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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成品配料、复合配料和食品添加剂三级清单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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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对配料是否完整并计算排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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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断复合配料是否需要展开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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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对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、使用范围和用量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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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带入添加剂完成使用判断和标示判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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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查食品名称、卖点和图片是否触发定量标示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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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后复核整张标签,并将最终结论锁定到印刷文件。
在资料完整前,可以先使用硅领鹰眼进行标签风险初筛,把明显的文字、结构和前后一致性问题集中列出。资料补齐后,再由相关责任人员处理证据性判断和例外问题,避免对所有标签内容重复进行全量人工查找。
审核完成后应保留什么?
至少保留三类成果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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锁定版本的最终配料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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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料、复合配料和食品添加剂的证据映射底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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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改内容、确认人、确认时间及对应印刷文件记录。
这些记录能在供应商资料、配方或包装卖点变化时,快速定位需要重新核对的部分。
常见问题
1. 只有包装设计稿,可以确认配料表正确吗?
不能。设计稿可以检查文字和结构,但无法确认配料是否完整、排序是否有依据、复合配料组成是否准确以及添加剂带入是否成立。
2. 加入量不超过2%的配料可以不写吗?
不是。现行规则只是允许这类配料不按递减顺序排列,不等于免除标示。
3. 复合配料加入量正好25%,可以不展开吗?
不能直接适用“小于25%”这一豁免条件。还应结合完整组成、适用标准和其他规定判断。
4. 原料带入的食品添加剂一定不用写吗?
不一定。要先判断带入在使用层面是否成立,再判断标签标示是否可以豁免,并确认该添加剂在终产品中是否发挥作用。
5. 包装名称中出现某种配料,一定要标百分比吗?
现行GB 7718—2011下,需要结合是否形成特别强调判断;GB 7718—2025自2027年3月16日起实施后,食品名称中提及配料原则上需要定量标示,但存在规定的豁免情形。